人民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朱一梵) 今日下午,国新办就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情况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介绍,《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具有更加突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更加突出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加突出金融和财税支持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更加突出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五方面鲜明特点。
第一,更加突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指导意见》提出了竞争中性原则,这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一方面竞争中性的精神与我国经济政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的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这些要求都符合竞争中性原则。另一方面,竞争中性的表述又体现出与国际规则的融合、接轨,更符合国际惯例。”王江平介绍说。
第二,更加突出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在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着重从推动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上发力,比如在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方面要求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要求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育,搭建跨部门的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在支持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要求深化双边、多边合作,加强在促进政策、贸易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
第三,更加突出金融和财税支持的重要性。《指导意见》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诉求,在财税和金融支持上提出了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提出要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等。在加强财税支持方面,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研究修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四,更加突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针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粗放、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力求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如,明确提出加强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上云工程部署等。
第五,更加突出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此,《指导意见》以两办名义印发至党政军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要求各方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对加强支持和统筹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调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求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政策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明确部门责任和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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