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商务领域大力提振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商运发〔2025〕40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提振消费部署要求,促进广西消费高质量发展。现将《广西商务领域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3日
广西商务领域大力提振消费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提振消费部署要求,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广西消费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广西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大宗消费“焕新升级”行动
(一)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厨卫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其中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在国家明确的12类基础上再增加12类,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品类增至48类。加快补贴兑付速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力争全年拉动重点商品销售额380亿元以上。
(二)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五进”活动。鼓励各市积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圈、进乡村等“五进”活动。鼓励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3C产品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叠加优惠,提供上门安装和清洁等优质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降低首付、降息贴息、延长贷款周期。
(三)开展系列汽车展销活动。支持各市办好广西(桂林)国际汽车博览会、南宁国际汽车展览会、广西-东盟(柳州)国际汽车展览会、广西汽车交易会、北部湾(南宁)汽车展、玉林市五一、国庆汽车展销会、荷城车展、百色惠民购车节、北海汽车下乡展销、防城港汽车展销会、北部湾汽车展览会等系列汽车展销活动。
(四)延伸汽车消费链条。推动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设区市积极申报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二、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五)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桂菜创新发展工程,持续宣传推广桂菜名菜名小吃,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建立健全餐饮领域相关标准。办好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寻味广西“中华美食荟”等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支持各地建设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培育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
(六)促进住宿业升级发展。支持高端酒店及民宿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优化住宿环境,提升服务标准。为境外人员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住宿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境外银行卡支付功能,提升国际支付便利化水平。持续开展住宿消费券等促销推广活动,商文旅体健联动,加力提振住宿行业消费。
(七)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持续深化粤桂家政协作对接,力争2025年向大湾区输送广西家政服务人员超2万人次;积极推动家政兴农,新增家政就业人员3万人次;举办家政服务技能大赛,提升家政服务水平,丰富家政服务种类,鼓励和支持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规模化”培训,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年内累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超15万人次,做强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广西家政信用系统,推出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卡。
(八)加快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支持1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加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动100个以上便民生活圈建设,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基本保障类和品质提升类居民服务网点。推动社区服务智慧化提升,推动商业资源下沉社区,完善居民生活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消费便利和品质。
三、实施品质消费“引领提升”行动
(九)推动“广西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老字号守正创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发展新业态、对接新零售。加强老字号与新消费品牌等跨界融合,面向年轻消费群体打造国潮新品牌。举办广西老字号嘉年华活动,推动老字号出海走向国际市场,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
(十)拓展提升“桂字号”品牌。深入实施“桂品出乡”工程,开展“广西特产全国巡展”等活动,支持各市开展“桂品出乡”,推动“桂字号”产品行销全国。深耕线下渠道,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桂字号”名优特产对接活动,推动广西优质产品出湾。强化品牌宣推,促进广西特产渠道对接、品牌对接、产销对接,推动“桂字号”产品进高校、进商超、进餐馆、进高铁、进机场。
(十一)持续促进首发经济。举办“桂字号”首发首秀首展,开展品牌发布会、新品品鉴会、文化体验活动、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支持各市推动“桂字号”名优品牌开展新品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吸引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来桂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
(十二)打造“购在广西”促消费活动品牌矩阵。聚焦“人工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首发经济、国货潮品、文娱旅游、体育赛事等消费热点,创新举办广西“33消费节”、中国-东盟国际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区节庆假日、风俗民情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桂林漓江购物节、玉林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梧州宝石节、防城港开海节、钦州蚝情节等品牌活动发展壮大。
(十三)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开展“桂贸云播·外贸优品网上行”“外贸优品中华行”等系列线上线下展销活动,支持我区外贸产品拓展国内市场。联合保险公司与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开展对接活动,鼓励企业投保内贸险,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鼓励转化广西重点产业国际标准,加大在商贸领域的标准研究与转化力度,提高广西地方标准与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推动“湾区认证”等区域认证项目扩大产品目录和实施范围,推动广西重点企业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标准和检测认证规则衔接。加大对内外贸标准认证相关政策、绿色通道等惠企措施的宣传力度。
四、实施新型消费“扩量提速”行动
(十四)开展系列网络促销活动。创新举办“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数商兴农•桂品网上行”、东盟好物网购节、新丝路跨年电商节等系列主题电商活动,构建全年网络促销活动品牌矩阵,力争推动全年网络零售保持两位数增长。
(十五)实施数字消费产品培育计划。年内联动区市县开展5场以上直播选品活动,深挖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组织20场以上电商产销对接会,推进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头部主播、MCN机构及直播基地与广西一二三产企业精准对接。支持企业孵化电商产品及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一批符合国内电商市场需求的优质新品。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创新谋划中国-东盟丝路(跨境)电商开放合作主题推介活动,推动广西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十六)大力培育电商主体。支持各地聚焦地方特色电商产业开展精准招商,招引国内优质电商平台、企业及基地项目落地。构建电商品牌培育库,通过开展系列惠企惠民走基层活动,推动电商平台资源直达企业,助力市县公共品牌、老字号、非遗产品等入驻主流电商平台,力争全年各类电商培训超1万人次,新增网络店铺超1万家。
(十七)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积极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社区团购、兴趣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数字人、AI模型、全息互联网、智能选品等新技术,创新数字消费场景。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与网络平台合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无人商业配送。
五、实施城乡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十八)提升城市商业效能。推进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建设,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消费场景,引导商圈、街区智慧化提升、传统百货零售商业实体“一店一策”改造提升。支持一批重点特色商业街区提质升级,支持各地打造融合型、时尚型、策展型、社区型等新型商业场所,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空间,丰富各类消费载体。
(十九)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企业参与“千集万店”改造提升。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双向流通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更多试点县获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培育一批地方典型,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十)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加强多业态融合,创新探索“赛事+消费”“旅游+消费”“演艺+消费”等新兴促消费模式。持续推动特色商业街区提质扩容,2025年新增5个以上自治区级步行街和夜间消费集聚区,开展夜间消费嘉年华等活动,发布百街消费地图,打造广西夜经济品牌,持续加强特色商业街区消费引流。
(二十一)开展诚信兴商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营造崇信守法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工作协同,促进融合发展,明确任务举措与具体目标;要统筹用好现有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财政资金,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要加强对各类提振消费政策、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推出一批成效突出的创新示范案例,并认真组织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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