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全区消费稳增长,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制定了《2025年广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5年广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2025年广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全区消费稳增长,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商家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装厨卫等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二)参与活动商家
1.参与活动商家要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会计台账。
2.参与线上核销平台应具备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线上家装销售的合法资质,企业自有或母公司授权线上平台。平台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3.具备参与活动所需的硬件设备、产品目录等条件,满足公开征选的第三方平台正常开展活动的要求。
4.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5.须签署《参与活动承诺书》,诚信经营,禁止“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
6.无不良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三、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品类如下:
(一)智能家居。智能开关、智能门铃、智能温控设备(含地暖控制)、智能窗帘(含窗帘电机、开窗器)等4类。
(二)家具照明。沙发、床、桌子、椅凳、柜架(含衣柜、梳妆台)、灯具等6类。
(三)装修材料。瓷砖、木地板、成品门、窗、涂料、下水管道及开关、线缆管道及开关等7类。
(四)卫生洁具。橱柜、浴缸、浴室柜(洗脸柜)、马桶(含便盆)、水槽、水龙头及其配件等6类。
(五)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具体补贴品类参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详见附件1-1)。
参与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
四、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其中,以上第(一)(二)(三)(四)类产品的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第(五)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30%。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次,每类商品消费最高补贴10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资金不超过15000元。
五、实施流程
(一)消费者
1.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通过公开征选的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专区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时,须认真阅读活动规则以及活动用户告知书,并同意授权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使用用户信息完成相关查询及信息登记工作。
3.核验资格。申请人提交报名申请,经平台核验身份及资格查重通过后,以补贴优惠券形式发放补贴资格至申请人的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账户。
4.资格使用。申请人获得补贴资格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可选择线上电商平台或线下实体门店按支付立减的模式进行核销,线上线下共用资金盘子、共享消费资格。
线下门店核销: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商品,通过支付立减的模式进行消费,即:经平台核验确认产品销售状态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后,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进行二维码被扫或直接使用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支付时抵扣补贴优惠券。
线上平台核销:消费者到线上参与活动的平台活动专区内购买活动范围内的商品时,按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直接立减补贴,即:经平台核验确认产品销售状态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后,申请人在线上参与活动平台使用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支付时抵扣补贴优惠券。
(二)参与商家
1.商家报名。需要按照参与经营主体条件进行报名,报名路径为:登录“广西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2025以旧换新”。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审核,报名商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活动。
2.提供商品条码。参与经营主体提供所销售产品的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品牌、型号等商品参数信息。
3.设立线上活动专区。参与线上平台核销的平台商家,必须在平台首页设置“广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专区,方便消费者选购。
4.垫付资金。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先行垫付消费者支付核销的补贴资金。
5.开具发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须按照“一单一票”的原则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叠加优惠金额(如有)”,严格按照活动规定填写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发票备注栏需注明以旧换新活动、政府补贴金额等)。
6.申请资金。参与经营主体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后,通过收单机构专用APP平台提交请款材料,由收单机构专用APP平台对商家提交的请款材料进行核验,具体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商品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消费者签名的POS交易凭证、商品包装上包含商品条码的照片1张、产品自提单(或送货单)照片,自提单(或送货单)上须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送货地址(自提单也须填写),送货地址格式详细至XXX市XX区(县)XXXX路(镇)XXXX小区XX栋XX单元XX号房(行政村的填写门牌号)等。
(三)使用规则
1.申请人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账号、云闪付APP等第三方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2.申请人在线上线下仅能每类产品享受资格一次。成功核销一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如同时购买不同类别的补贴产品,须按类别分别进行支付,即一类一单,每个类别的订单须单独支付。
3.补贴优惠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商家参与资格并列入风控销售商家名单。
4.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商家、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5.商家须按规定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叠加优惠金额(如有)”。
6.如发生退货情形,将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申请人支付款项。对财政已拨付垫付资金的,由参与活动商家原路退回补贴资金。退货后,对应补贴资金即失效,活动期内申请人不可再重新申领该商品补贴资金。
六、资金审核拨付
本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各设区市,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局统筹使用,政策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将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动态调整下达的切块资金额度。
(一)数据核验。专用平台将依托商务部以旧换新数据平台及广西税务提供的各类产品的商品条码(即69码)。税务平台提供的税票信息等信息数据,对个人消费者补贴核销信息、商户报送信息(包括: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产品型号图片、补贴金额等)及税票核验信息等补贴数据进行比对,出具符合补贴情况的核验结果,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每两周不少于一次的频率登录平台下载校验成功的数据。
(二)资金拨付。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补贴资金预拨付制度,及时汇总核验结果,向各设区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各设区市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垫资企业。原则上接到核验结果的10天内完成资金发放。
资金预拨付可参考“预拨80%+留存20%”模式:活动开始后,单个商家首次拨付资金按当期应拨付资金总额的80%进行拨付,未拨付的20%不足10万元的,其后续批次拨付比例相应减少,直至未拨付资金达10万元为止。单个商家未拨付资金留存累计达10万元后,其后续拨付资金均按当期应拨付资金的100%拨付,未拨付的10万元资金待活动结束后统一拨付。
(三)事后监管。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后监管,要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商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通知申请商家补正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商家退回补贴资金,拒不退回的,作为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商务部门定期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反馈活动补贴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供各部门核查是否存在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2月3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厅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于2026年2月10日前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照发改环资〔2025〕13号文有关要求和商务部审核意见开展中央与地方清算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商务部门负责活动组织、商家报名、资金审核兑付等事项,可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安排工作经费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销售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市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持续优化工作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对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进行全流程监管,强化动态跟踪,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各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政策实施期间,各市要及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做好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商家,要及时收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
(三)加强风险防控。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导辖区内参与活动商家规范参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巡查、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置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追究涉嫌违法的商家(机构)和个人相应责任,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加强活动服务。各市要建立购新补贴活动消费者服务机制,安排专人、专职、专线负责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置相关社会舆情,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发布会、政策解读、媒体宣传、线下宣传等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加强供需对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购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购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跟踪督办。自治区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强化政策跟踪,对各市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对资金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
附件1-1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301号
ICP备案号:桂ICP备 06011433号
电话:0772-2827563
传真:0772-28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