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项公积金新政发布 贷款额度上限上调 最高达80万元

2024-06-07 10:53:52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覃林薇    浏览:159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覃林薇)昨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通知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按照贷款新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元。

在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方面,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从6倍调整至10倍,缴存时间系数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确定。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方面,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12个月(含)以上调整至6个月(含)以上。

此外,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若所购房屋为我市辖区新建现售商品房、二手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以上两项利好政策均于2024年6月7日起执行。


文章关键词: 公积金 新政 发布
声明:本网站是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府公益性网站,因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301号                          ICP备案号桂ICP备 06011433号
电话:0772-2827563         传真:0772-28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