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积极推进QFLP试点工作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5-14 10:54:59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刘心蕊    浏览:149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刘心蕊)5月9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于日前出台了《柳州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试点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柳州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吸引外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吸引更多境外优质资本来柳投资兴业,推动资本赋能、促进金融助力柳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柳州成为全区首个在全市范围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的城市。

《试点暂行办法》由总则、设立要求、运作经营、信息报备、监督管理、扶持政策以及附则七个章节构成,详细介绍了如何设立QFLP试点企业,后续的服务和监管机制,以及相关优惠政策。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通常指的是境外投资者先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然后以此实体作为普通合伙人(GP),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人/LP)募集人民币或外汇资金,将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跨境投资渠道。

根据《试点暂行办法》,柳州QFLP试点政策具有进入门槛低、实行服务专员制、享有内外资相关优惠政策等特点。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柳州不对QFLP试点企业的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另设门槛;QFLP试点企业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本市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人才落户、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和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此外,对重点试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桂惠贷”、财政奖补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市全力以赴优环境、拓渠道,举办中国(柳州)—东盟贸易投资交流会、“侨商侨领广西行”等外资专题招商活动聚力招商引资;在优化外资服务方面,落实“一专员两清单”及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对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跟踪,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此外,我市还成立了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等各类基金,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如何在柳州申请设立QFLP试点企业?市财政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等单位建立了试点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意向企业可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市财政局组织试点联合会商相关部门集中会商审定。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市财政局会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是否获纳入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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