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4〕33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名称
第九届“创客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四、大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所有参赛者须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企业或个人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前。
(二)地市汇总推荐。
1.参赛者在“创客中国”平台官网填报后,同时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有关参赛材料(如项目路演文案、大赛官网所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等)。
2.各高院校所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参赛项目汇总,各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创业载体负责对本载体内的参赛项目汇总,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附件2)。
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后择优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附件2)。
地市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三)区域赛决赛。
我区区域赛决赛将通过现场路演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进行现场评分,并依据得分高低分别评选出企业组和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获奖名单将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决赛时间:2023年9月下旬。
五、其他
(一)为大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牌与获奖证书。
(二)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全国500强名单的参赛企业,在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
(三)进入决赛的优秀项目优先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展示宣传。优先推荐相关媒体给予专题报道。优先组织参加相关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
(四)对获奖的参赛项目推荐给投融资机构,进行投融资对接。向合作银行推荐,争取授信、贷款及其他金融支持。
(五)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鼓励本地区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六)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积极跟踪项目发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融资、资源对接、成果转化等需求做好项目对接服务,组织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帮助企业推动创新项目产业化和实际应用。
六、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韦道标,联系电话:0771-8095070,邮箱:gxgxtzxc@163.com 。
附件:
2. 第九届“创客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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