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11-23 09:5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浏览:22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申报指南的通知


桂科计字〔2023〕72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需要和要求,现发布2023年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本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但无补正机会,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8:00,通过形式审查的所有项目须于12月15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好项目财政科技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专账管理,对结余经费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教财〔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特别提醒

我厅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违规参与申报获取项目等工作,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5885730、5892607、5876127、58720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771—966118-1,0771—5873812,或加QQ群:839406384、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联系:0771—2618455。

(五)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093619。


附件:

1. “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申报指南.doc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doc

3.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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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平台 研发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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