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实现新建产业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20%,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力争达到15%以上;到2030年,比重提升到25%左右。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比达25%左右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方案》共提出了27项重要任务。其中,《方案》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机制不断完善”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力争达到15%以上;到2030年,比重提升到25%左右。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5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服务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外调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1%左右,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高度融合,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电力供应加速脱碳,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有力推进,适合北京城市特点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比重达10%左右
“既要推动与资源丰富地区能源合作,又要高效开发利用市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绿色电力市场化应用。
到2025年,外调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21%左右;实施“阳光园区工程”等六大阳光工程,创新“+光伏”综合应用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90万千瓦;新增供热项目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推进“浅层地源热泵暖民工程”等六大暖民工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比重力争达到10%左右;加快推动氢能创新应用,推动氢能成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的新路径。
到2025年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不低于20%
此外,针对各重点区域发展定位及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方案》因地制宜提出了实施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精细化发展、建设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平原新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加快生态涵养区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发展、打造可再生能源特色应用示范区等发展策略。到2025年,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以城市副中心为例,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力争实现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全覆盖。在张家湾、宋庄、台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加快建设城市绿心三大建筑及共享空间、六合村能源站等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积极推动通州区东南部中深层地热试点项目落地实施,探索区域可再生能源综合服务商业模式。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达到20%以上,地热及热泵供暖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万千瓦。
《方案》针对工业、建筑、交通、供暖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行业,提出加强行业统筹的措施。在高精尖产业加快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制修订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图集,在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中同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加快实施交通行业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和交通运输工具脱碳更新工程,加强新建和改(扩)建供暖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审查,推动可再生能源调峰热源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率先实施公共机构和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25年,实现新建产业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20%,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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