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2023-02-15 05: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21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广西科学院等6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此次广西新一轮实施的更新工程,将重点围绕广西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装备、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一定规模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围绕四个重大项目展开

此次广西实施的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项目包括研修培训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其中,研修培训项目围绕全方位开放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工业强桂、乡村振兴、交通强区、标准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创新发展等新机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等要求,计划每年举办 20 期左右研修培训项目,培养培训 1000 名左右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围绕工程重点领域,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标准化等知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80 万人左右。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每年培养培训一定规模的数字技术技能人员,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则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

力争2030年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更新工程将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5 年前,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至2030 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 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培养出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在这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高级研修、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的学员名单均可上传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方案》明确,广西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同时,将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推动公需科目免费学习惠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此外,此次更新工程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将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认定相应中级、初级职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政策链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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