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市科技局印发了《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61 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战略要求的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和柳州市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起草了《实施办法》。目的是规范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的依据目的、办法的适用范围、科研诚信管理的定义、相关责任主体、管理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实施管理单位与奖惩机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方式。
第二章为“信用等级与奖惩”,共4条。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的等级划分、失信行为记录的评价、失信行为记录的内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三章为“信用监督与管理”,共8条。明确了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实行科研信用承诺制度、落实科研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法人机构科研诚信管理职责、对失信行为记录、评级的异议处置、失信行为记录的通报与公示管理。
第四章为“附则”,共1条。明确了负责政策解释的主体及《实施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评价标准
按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要求,制订了《柳州市科研信用评价标准》,对“AA、A、B、C”开展评价管理及联合惩戒。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管理运维:柳州市北城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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